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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信:执行法院裁定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

2022-11-05| 发布者: 明山信息社|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ST安信9月8日公告,经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9月5日,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

  ST安信9月8日公告,经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9月5日,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被执行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4.55亿股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归申请执行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抵偿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所负债务42.63亿元。前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时转移。”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之杰将上市公司14.55亿股股票作为质押物,流拍三次后由法院执行裁定抵偿债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6.6%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国之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5.07%减少至8.46%,国之杰将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高天国将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已正式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成为安信信托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6.6%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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